我們的移民遞解出境解決方案
我們處理的無證移民的途徑之一是逮捕他們、 讓他們蹲了幾個星期和幾個月一次,然後將他們驅逐出境到他們原來的國家。 直到你更仔細地審視這種情況,它聽起來邏輯。
EWI 是輕罪,不是一項重罪
我們需要做的是平衡我們之間保護我國反對外國侵略者會做我們傷害和帳戶為那些生活和工作在我們的邊界內的辦法。 我不認為有一個人在這裡生活的人不會承認是有的人,那些兩個集之間的差異,然而我們當前的移民法律對待他們平等。
對這個問題的很好的平衡辦法是:
- 找出誰是我們的國家
- 註冊沒有犯罪記錄的人
- 驅逐那些有犯罪記錄
- 監獄那些與認股權證,然後將他們驅逐出境
逮捕有輕罪的人就像讓被捕,坐牢 3 個月,然後驅逐是因為你有一張停車票。 懲罰是殘忍和遠及以上性質和犯罪的身材應證。
我認為未來會回來看看我們並會考慮我們野蠻與我們對待彼此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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